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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有的文學獎項到后來都不是在評作品了,有點像在評先進!比珖舜蟠、作家阿來批評國內文學獎亂象時直言不諱,“一次得獎十幾個人,甚至幾十個人,大家就可以拿著證書去評職稱、調工資了。這樣的文學獎對個人有好處,對文學卻是一種傷害!
阿來說,一方面我們國家缺少有公信力、特別是在世界范圍內能得到公認的文學大獎;另一方面官方、半官方辦的小獎太多了,很多獎評到最后往往變成了評先進、分果果,打招呼、拉關系的各種不正之風也普遍存在,評出來的一些作品、作家名不副實。
“我在國內也做過一些文學獎的評委,評獎之前往往被召集開會,統一思想。思想都統一了,那還要我們這些評委干什么呢?”阿來憂慮地說,一些官員往往在開會中夾帶私貨、亂打招呼!白詈笫軅木褪俏覀兾膶W和作家、我們的文化和公眾!
阿來認為,現在國內的一些獎項該調整的就應調整,該合并就盡快合并!爱斎粐鴥纫灿幸恍┪膶W獎項很好,像專門評選長篇小說的茅盾文學獎!卑碚J為,就是因為茅盾文學獎名額有限,評選也比較嚴格。
“我們要想設立一個真正的國家文學大獎,使其在國際上有公信力、知名度,必要有兩個前提,一個是要讓這個獎具有很高的門檻,不是誰想得就能得的,行政一定要少干預;另一個就是要有國際認可、真正有水準的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