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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包太重,課業太繁,輔導太多,童年了無色彩,人生早被固定……許多年以來,學生學習負擔的問題不僅僅給學生本身帶來了無數的焦慮,在成人世界里,同樣也在反復地探討、爭論,尋找一個真正解決的良方?
熊丙奇說:“從新中國成立至今的數十年中,‘減負令’下發了上百條,可學生負擔越治理越重。事實上,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恰恰不是多發‘減負令’,而是少發。我們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但是相關部門依舊不斷發通知、規定治理學校管理、辦學的做法,本身就是行政治校思維,而非依法治校。我個人認為,要治理教育問題,必須擺脫行政治理邏輯,要督促政府部門依法、依改革綱要精神放權!
實際上減負本身沒有問題,也是大勢所趨,是教育管理部門應該有的作為。許多人反對某個“減負令”,并非反對減負本身,而是說在現有的教育資源配置方式和單一的教育評價體系不改的情況下,減負本質上只是一個形式主義……
北京晨報:“減負令”公開征求意見后,許多家長都在反對,是否說明不應該減負呢?
熊丙奇:從來沒有人說過減負是不正確的,實際上減負本身沒有問題,也是大勢所趨,是教育管理部門應該有的作為。許多人反對某個“減負令”,并非反對減負本身,而是說在現有的教育資源配置方式和單一的教育評價體系不改的情況下,減負本質上只是一個形式主義,不但起不到效果,反而會增加學校、家長、學生各個方面的負擔,甚至造成更壞的后果。
北京晨報:您認為會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嗎?
熊丙奇:首先,形式主義下的減負,使得政府花了大量的時間去做這些政策性的規定,對于教育改革的核心問題反而沒有觸動。其次,這種不做實質性的改革,最終會使得政府的公信力喪失。幾年前發一個“減負令”,人們還能相信,還能當回事,但是現在有多少家長和老師會真正當回事呢?正如家長們擔憂的,“如果相信‘減負令’你就輸了”。再次,通過行政命令的方式減負,本身是一種行政治校的思維,而教育改革的目的應該是讓學校有自主辦學、自主教育的能力。因此,這樣的減負方式不是在減弱教育領域的行政權力,而是在加強行政管理,這樣對于學校來說,本身壓力就很大。
需要注意的是,改革考試不是取消考試,只是把原有的死板考試,變成動態的、適應教育規律的考核方式。要達到這樣的考核方式,就必須改變評價體系,評價體系變了,考試自然也變了。評價體系不變,光取消考試,其結果必然是校內減負校外增。
北京晨報:不少人認為這樣的減負可能導致校內減負校外增,是否真的會如此呢?
熊丙奇:是的,非常有可能。比如說取消考試的問題,教育教學本身就應該有教學效果的評價,不考試怎么評價呢?我們一直講素質教育,素質教育也并非不要考核,而是要改革考試。需要注意的是,改革考試不是取消考試,只是把原有的死板的考試,變成動態的、適應教育規律的考核方式。要達到這樣的考核方式,就必須改變評價體系,評價體系變了,考試自然也變了。評價體系不變,光取消考試,其結果必然是校內減負校外增。
北京晨報:學生會參加各種校外的培訓班吧?
熊丙奇:是的。我國教育培訓市場的潛在規模達3000億元人民幣,其中80%是面對學生的。如果說升學系統沒有變,評價體系沒有變,這些孩子仍舊要面臨升學考試的壓力,要考高中、大學,他們怎么辦呢?只能求助于校外培訓。這等于把教育的責任推給了家長和社會,我們都知道現在課外輔導的價格越來越高,對于家長來說,這將是一個沉重的負擔。此外還有安全問題等,都是負擔。更嚴重的是,因為家庭條件的差異,還會造成教育的不公平,這一點也是非常需要注意的。
●看看日本教育減負經驗
北京晨報:有報道指出,日本曾經也做過同樣的事情,但是教訓慘烈,是否真的如此呢?
熊丙奇:日本確實有過類似的經歷。在上個世紀90年代后期,日本開始重視學生壓力過大的問題,開始給學生減負,比如說從每周6天課減為5天等。但是減負以后,負面效果迅速出現,我們知道,日本學生的升學壓力也很大,因此家長們覺得學校的教育無法滿足升學的需要,只好去尋求課外的培訓班,學生和家長的負擔更重了。同時也制造了更大的不公平,家庭條件好的,可以上更多培訓班,學習更好,家庭條件差的學生,學習變差了,失去了改變自身命運的機會。
北京晨報:那么,最終這個問題是如何解決的?
熊丙奇:最開始,是一些國立學校開始主動恢復六天制,因為日本教師是公務員制,所以多上課并不多收費,結果是家長們的壓力和負擔反而減輕了,學生也是如此,校內的教育增加,等于替代了校外培訓,負擔不增反減。后來,各個私立學校也逐漸恢復六天制,而不多收費。到了今年年初,日本文部省開始探討恢復6天制的問題,從學校個體的行為已經變成了一種國家層面的趨勢和思考。
●我國“減負令”主要歷程
1955年7月 教育部就發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減負文件《關于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指示》。
1964年 教育部臨時黨組頒布《關于克服中小學生負擔過重現象和提高教育質量的報告》。
1978年 鄧小平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學生負擔太重是不好的,今后仍然要采取有效措施來防止和糾正!
1988年5月11日 國家教委專門發布《關于減輕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問題的若干規定》。
1994年11月10日 國家教委頒布《關于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意見》。
2000年1月7日 教育部向全國各地中小學發出了《關于在中小學減輕學生過重負擔的緊急通知》。
2009年4月22日 教育部頒布《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再一次要求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2010年 國務院印發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首次將“建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寫入教育規劃綱要中。
熊丙奇
著名教育學者,博士,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中國高校校報協會副會長,上海市高校校報研究會理事長。
功夫在減負之外
如果真要讓學生負擔減下來,功夫在減負之外,取決于政府是否放權推進教育管理改革和中高考制度改革。由于沒有實質性的放權行動……再怎么嚴厲,終究會走樣,往往只是紙上文章。
北京晨報:既然減負是正確的,那我們又應該如何正確地減負呢?
熊丙奇:如果真要讓學生負擔減下來,功夫在減負之外,取決于政府是否放權推進教育管理改革和中高考制度改革。由于沒有實質性的放權行動,建立在現有教育管理體系和升學考試制度框架之上的減負措施,再怎么嚴厲,終究會走樣,往往只是紙上文章。
北京晨報:您認為應該怎樣推進義務教育的均衡呢?
熊丙奇:關鍵在兩方面,一是增加義務教育投入,二是轉變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方式,從錦標主義思想主導資源配置轉為以均衡為首的責任配置。要做到這兩點,其核心是改革教育投入和撥款體系,由政府主導教育撥款,變為地方教育撥款委員會決策、監督政府撥款;如果有地方教育撥款委員會負責教育預算,那公眾就會在制訂預算時,綜合考慮地區的教育發展情況,不同意把資源集中在少數優質學校。這就會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掃除障礙?墒,這無疑讓政府教育部門交出了財權。
北京晨報:那您覺得建立多元評價體系效果如何?
熊丙奇:改革中高考制度,按照國家教改規劃所確定的高考改革思路——打破一考定終身,推進考試和招生分離,探索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的考試招生新模式。這要求政府教育部門實施一系列放權,把考試組織評價權交給社會專業機構,把招生自主權交給學校,把選擇權交給受教育者。
高考的核心問題
真正的問題是考試模式的問題,以國家統一考試為基礎,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和招生分離的改革……這就是說,大學被選擇了,也等于學生有了監督權,那樣學校就會注重于自身教學質量的提高。
北京晨報:學歷教育也是許多人擔憂減負不成功的原因,但也有不少人認為高考仍舊是學生提升社會地位的渠道,也是一個相對公平的渠道,取消可能帶來更大的不公平?
熊丙奇:改革中高考制度,并不是說要取消中考或高考。真正的問題是考試模式的問題,以國家統一考試為基礎,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和招生分離的改革,讓學生有了選擇權,學生可以報考好幾家大學,可以被幾家大學同時錄取。這就是說,大學被選擇了,也等于學生有了監督權,那樣學校就會注重于自身教學質量的提高。同時,這樣的改革也不影響公平,因為有國家統一的考試作為公平的底線和保障。
北京晨報:但這樣仍舊是單一的評價體系,怎樣建立多元的體系呢?
熊丙奇:學歷教育這個唯一的評價體系,是建立在國家承認學歷的基礎上的。實際上,我國是世界上少數幾個實行國家承認學歷制度的國家之一。國家統一招生,統一發給學歷,這樣的體系使得人們只會追求學歷。實際上,在大部分國家,并沒有這樣的情況,學歷不必一定要國家承認。所以說,行政化的教育管理體系是學歷教育的根源和核心,也是單一評價體系的核心。如果學歷不再需要國家承認了,那一切全都自然打破了,學校還會一次次增加家庭作業嗎?家長還會逼孩子一天到晚學習嗎?學生還會天天學習到半夜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