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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李蕾)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關于做好養生類節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對電視養生類節目的規范管理。
近年來,為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疾病預防、健康保健、科學養生等信息的需求,各級電視臺開辦了一些不同類型的養生節目,宣傳普及疾病預防、養生保健等科學知識,受到廣大觀眾歡迎。但有些電視臺播出的養生類節目存在夸大夸張宣傳、嘉賓不具備執業資質等問題;有的采取植入產品功能介紹、宣傳產品經銷企業熱線電話或現場觀眾作證明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醫院等做廣告。這些誤導了電視觀眾,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嚴重影響了電視媒體的形象。
因此,《通知》要求切實加強養生類節目的審查把關,節目只能由電視臺策劃制作,不得由社會公司制作。凡在專家資源、節目資金、制作能力等方面不具備條件的電視臺,不得盲目跟風制作養生類節目,鼓勵上星綜合頻道制作的優秀養生類節目在地面頻道播出。養生類節目應為廣大觀眾提供真實、科學、實用、權威的資訊信息,不得夸大夸張或虛假宣傳、誤導觀眾。節目主持人必須取得播音員主持人執業資質,主持中要有效控制節目進程,引導嘉賓圍繞主題介紹相關知識,演員和各類社會名人不得擔任養生類節目主持;聘請醫學、養生、營養等方面專家作為嘉賓的,該嘉賓必須具備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副高以上專業職稱、資格,并在節目中據實提示;開設的觀眾咨詢熱線電話,須是以本臺或者本頻道為主體申請設立的,并只能在節目片尾進行提示,節目中不得出現任何電話號碼或其他聯系方式;嚴禁以養生類節目形式發布廣告,并將建立節目備案管理制度。
《通知》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