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對小品中騙子口音太敏感
2017年北京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小品《取錢》中騙子打電話時說的是“河南話” ,引起了網友的熱議。據報道,2月7日,西安一位河南籍律師以“地域歧視”和“侵犯河南人名譽權”為由提起訴訟,要求北京電視臺和該小品編劇及演員,向所有河南人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每人一元。
郭冬臨是觀眾喜愛的小品演員,但卻因在北京春晚出演小品《取錢》中的人物而惹上官司。盡管該小品編劇魏新已出面澄清事件原委并表達歉意,且明確撇清小品所用方言與郭冬臨的關聯,但圍繞涉嫌“地域歧視”的話題爭議卻仍在持續。在筆者看來,認真討論和厘清個中的是非曲直,無論是對今后的文藝作品創作,還是借機澄清某種認知誤區,都很有必要。
綜觀眾多網友的言論反應,大都傾向于對小品中騙子所講的“河南方言”持包容與理解的態度,即不必對此作“地域歧視”的過度解讀。
首先,小品《取錢》不過是一部人物虛擬、故事虛構的文藝性作品,在兩位主人公說普通話的語境下,讓隱匿背后的“騙子”講出“河南口音” ,無非是要讓人物的語言呈現多樣化狀態,以增強小品的觀瞻與視聽效果,未必就是要刻意影射某個區域的地方形象。
其次,以人物口音作牽強附會的過度聯想,不僅會給語言類作品的創作帶來無謂的掣肘與焦慮,讓文藝工作者放膽創新的思維活力折翅受限,而且極易引發不必要的地域沖突和群體對立。試想,按照以口音作地域影射的“對號入座”推理,趙本山言下的“忽悠” ,是否就暗指了東北人的形象?如果操南方口音飾演反面人物,是不是又要“得罪”眾多南方人?以英語“詐騙” ,更會否招來國際爭議?編劇魏新已在微博中公開亮明其“山東”籍貫,稱騙子配音純屬“老家方言” ,這是不是又該引發山東人的反彈?
其三,從小品《取錢》的整個故事情節看,所謂“地域歧視”之說,更無異于多此一慮的庸人自擾。作品中的“騙子”不過是一個并未出場的隱形人物,除了那一通詐騙電話外,故事的后續情節并未延此線索展開,即以方言口音“追查”騙子的所在方位,而是糾結于“小伙子”和“大媽”的善意誤會,其意在提醒人們“防詐騙”而并非要警方“抓騙子”的創作意圖不言而喻。而對于騙子操“河南口音”的行為,人們或更可作企圖“嫁禍于人”或“轉移視線”的別樣解讀。
我們欣賞這位身在異地仍心系家鄉的河南籍律師的鄉愁情結,但也需謹防泛化與偏執的“家鄉觀念” ,帶來過度敏感與無端誤解的負面效應。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騙子的“河南口音”絲毫無損中原兒女的形象與自信。對諷刺類作品的方言使用,人們不妨以陽光心理相待,寬容大度,一笑而過。期待這場由誤會引發的“歧視門”訴訟案,能夠成為對真正“地域歧視”行為的鏡鑒與警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