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id="aaa0a"><tt id="aaa0a"></tt></li>
<li id="aaa0a"><tt id="aaa0a"></tt></li>
  • <li id="aaa0a"></li>
    <tt id="aaa0a"></tt> <li id="aaa0a"><tt id="aaa0a"></tt></li>
  • <li id="aaa0a"></li>
  • <li id="aaa0a"></li>
    <li id="aaa0a"></li>
  • <li id="aaa0a"><tt id="aaa0a"></tt></li>
  • 用戶登錄投稿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清明》2022年第4期|馬原:兒子與父親(長篇小說 節選)
    來源:《清明》2022年第4期 | 馬原  2022年08月12日08:09

    兒子的另一本書

    27

    大概三年前,格子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本書。

    回國之后,格子雖然經歷了進公司上班,經歷了辭職,經歷了自辦品牌工作室,但他都在一種相對閑適的心境當中。由于沒有心理壓力,所以他有心情去寫自己的另一本書,寫他在英國那兩年里經歷的故事。

    格子想另寫一本書的念頭讓父親很期待。

    寫小說是父親一生的職業,可是他并不是很希望格子也走這條路。寫作很辛苦,這一點奶奶深有體會,她眼見自己的兒子經年伏案,常常通宵達旦。她感慨:兒子的職業太累太辛苦了!

    對父親而言,辛苦與否不是最主要的,問題在于把小說寫好太難了,可以說難于上青天。地球有七十億人,以他的標準去衡量,同一個時代可以用好去評價的小說家不超過七個。換句話說,十億人里能出一個絕對好的小說家已經算幸運吧。在他心里,好,只有絕對標準,任何退而求其次的立場,都是不可接受的。

    在父親心目中,莊子是好的作家,那么以莊子作為標準,能夠與之相提并論的同行還有誰呢?

    比如曹雪芹算不算好呢?平心而論,他很棒,但是跟莊子比他又差了許多。

    同樣,列夫·托爾斯泰是好的小說家,那么高爾基算不算好呢?帕斯捷爾納克算不算好呢?

    同樣,雨果是好的小說家。那么巴爾扎克算不算好呢?羅曼·羅蘭算不算好呢?羅布·格里耶算不算好呢?

    寫小說這個職業的落差太大,上可達天庭,下不及糞土。列夫·托爾斯泰的地位,超越了沙俄蘇聯俄羅斯歷史上所有的統治者。但是更多的低俗故事作者,他們除了給人類文化史制造垃圾外,沒創造過任何價值。

    父親自己寫小說五十年,憑畢生努力去仰望,仍然看不到巔峰在哪里。在他心目中,曾經有兩個點是他以為的極點,一是莊子的日鑿一竅七日而混沌死,一是《舊約·創世記》的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父親因此將寫作視為畏途。自己寫了一輩子,天不怕地不怕的,輪到兒子去寫反倒怕了,寫好太難了!

    可是格子已經寫了,已經完成了一本,而且還要再寫一本。父親心里五味雜陳,他不希望他寫,又對他的新作有所期待。他心里很清楚,他怎么想不重要,格子寫不寫取決于他自己的心氣。

    28

    這本書的篇幅比上一本要長,仍然是一部長篇。

    故事的主人公是個中國男孩,他在倫敦生活。他有一個同居的女友,故事的開始溫馨而美好,一見鐘情的戀愛,很快就愛得死去活來。

    愛情很奇特,經常會有出人意料的魔術后果。那個女孩個子不高,白白凈凈的,看上去很有主見。在新書里,她變高了,人也更靚了,又靚又艷。

    依父親自己的經驗,小說有一種虛構的特質。書中的角色與現實中的原型會有明顯的不同。一方面是為了強調此她非彼她,另一方面要考慮到避嫌的問題。

    愛得死去活來的戀情,本身就充滿危險。因為雙方都處在既敏感又沖動的情緒之下,敏感會將日常的小事瞬間放大許多倍,小事于是變成大事;沖動則會如激流一樣將底線擊毀。

    男孩的作為印證了這條不二法則。一些要素是必須的,諸如猜疑,諸如吃醋,諸如第三者,諸如謊言和欺騙,最終導致暴力,導致進入法律程序。

    這種故事,通常更為沖動的是男方,尤其是男孩。

    格子的父親也知道,當年的事件該負主要責任的正是格子。格子身材高大,而他的女友相對矮小,兩人一旦有了沖突,別人肯定會認為是格子欺侮對方。

    在故事里,女孩報警了,理由是受到男孩的暴力對待。男孩覺得很委屈,因為先動手的不是他,他只是被動地抵擋,然后將女孩按在墻上,令女孩動彈不得。

    她比他矮,所以她的手腳揮舞,還是打不到他。男孩抓不住女孩的手臂,只能推按住她的脖頸,讓她不能打到他踢到他。他的手很大,只是松松地推按在她的脖頸上。但是她用電話報警時,說的是她被卡喉。

    警方及時趕到,將對女性卡喉的外國男性逮捕入監。

    男孩在被審過程中非常糾結,同一個細節會被反反復復地審問,警察會告訴他:你在撒謊!你必得如實交代。男孩很希望女孩不再生他的氣了,會來為他作證,證明他沒有撒謊??墒悄泻⒉恢?,女孩已經離開倫敦,退學回國了。倫敦警方沒有義務告知他,或許連警方也不知道原告已經離開了英國。

    這個故事的主體部分,是男孩被監禁。

    監禁他的應該是與中國的看守所相近的司法機構,不是警察局,顯然也不是監獄。男孩的處境,相當于在等候案件的審理和判決。

    審案的時候,與他交道的是司法人員,他不知道是刑警還是法警。候審時與他同住的,都是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男孩覺得自己很像是在蹲監獄。

    審他的人更像是他的對手。

    共同被監禁的人則更像是他的伙伴。

    那些伙伴有七八個人,使用幾種不同的語言。主人公擅長德語,也會一些英語?;锇橹杏幸粋€講德語的,兩人聊得比較多。其他幾個或多或少都會講一點英語,所以他跟他們都可以溝通,但是,交流得相當浮泛。只有一個希臘人,既不會德語又不會英語,所以他倆就沒說過一句話。從語言的角度看,歐洲太大了。

    看上去男孩的命運走向應該是故事的主要方向,警方的審案和調查,男孩的回答是否屬實,原告的說辭是否得到警方的印證,最后的審判結果如何等等。

    但是書中的故事沒有遵循常見的套路。

    故事的主體部分,講的是這些犯罪嫌疑人的故事。他們每天的日程是怎么樣的,他們是如何打發時間的;再進一步,他們誰是誰,個人是如何被逮捕被審訊的,個人都經歷了什么;更進一步,男孩與誰成了朋友,他們彼此間經歷了怎樣的意外,最終成了彼此信賴的朋友。被監禁的部分成了故事的主線。

    這也是這本書令格子的父親特別喜歡的原由。

    主人公被監禁有十幾天,那種生活對于一個從未被監禁過的人是完全陌生的。每一秒鐘每一分鐘都不好過,那是一份極為特殊的經歷,也可以說是人生的一份難忘的記憶和經歷。

    如果小說的重心放在命運的結局上,讀者最終看到的只是一個人經歷了一件意外,那么這本書的價值就被大幅度地降低了。那只是小說慣常的路數,可以武斷地說,這本書不值一提。

    那樣的話,主人公就僅僅是一個受了一點委屈的脆弱男孩,因為告他的女孩已遠遠離開,因而受到外國司法的懲處。幸好不是那樣。

    主人公的被監禁經歷,才是這個故事最來勁的核。

    這個故事如果換成是格子的父親寫,他甚至會舍棄前面的戀愛部分,舍棄那個作為原告的女孩。主人公究竟是因為什么被逮被監禁,對讀者而言根本不重要,因為有趣的部分都在監舍之內,都在置身于被監禁的過程之中。

    格子作為作者,很好地把握住了這個核。

    特殊的題材必然帶來特殊的感受,將這種感受以小說的方式傳遞給讀者,那會是一種不尋常的快樂。

    父親在自己的青年和中年時代,都曾設想過,通過某種方式去蹲一段時間的監獄。他很想體會那種不同尋常的感受。他可以通過官方去聯系監獄方,為自己創造一個體驗生活的機會。他甚至想過,找一個有豐富經驗的律師朋友,幫他設計一樁輕型犯罪案件,令他有機會以犯人服刑的方式,去坐牢。

    現在他已經不是中年,更不是青年,他已經老了。他再也吃不起那份苦,受不了那份罪了。不提。

    29

    在格子被監禁的最后幾天,他的母親已經從北京飛到了倫敦。她其實不知道自己跑那么遠的路之后能做什么,她在英國沒有很知心的朋友,自己的英語也馬馬虎虎,根本不足以應對極為復雜的法律糾葛。

    她先是把已經得到的信息告知給格子的父親。

    父親是男人,男人面對突發事件,沒女人那么緊張。

    她告訴他要去倫敦。

    他問她去了又能做什么?

    她不管能做什么,兒子出了那么大的事,她要到他身邊去。即使不能靠近他,也要盡可能地離他近一點。

    父親認為沒有這個必要性,畢竟只是一個男女之間肢體沖突的事件,又沒有造成任何傷害。事情已經發生了,不該做的事情已經做了,做了就該承擔后果。

    父親認為承擔后果沒什么大不了。英國是法治國家,有最嚴格也最完善的法律制度,什么樣的罪責該承擔什么樣的懲處會非常清晰。她去與不去,對格子的審判結果沒有任何意義,不會有絲毫的改變。

    他不贊成她去,但她還是要去。他的話對她沒有任何約束力,所以他的贊成或反對都沒有意義。關鍵在于,他知道自己的話說了也是白說,那么他就沒必要說這話。也可以進一步說,他壓根就不該說。他和她之間的關系彼此都清楚,水火不容,既然如此又何必多說,正所謂話不投機半句多。

    兒子出了意外,該如何應對是家長自己的事。母親有母親的心思,父親有父親的角度。兩個人各行其是,沒有誰對或者誰錯。

    母親也是小說家,但是在做母親的角度上,她絲毫不會混淆自己的身份。她是母親,她就是母親,她只是母親。在那個瞬間,她已經忘了自己小說家的身份。

    而父親則相反。他首先是個男人,男人會把承擔作為首要的考慮。自己做了的事情,自己要承擔后果。即使后果可能會相當嚴重,承擔是必須的。其次他又是個小說家,這重身份讓他無時無刻不看重經歷,尤其是那種特殊的親身經歷。

    男人都有過打架甚至傷害的過往,這很正常。但是因這種行為而受到法律懲處的 情形就不正常了,事情嚴重了許多,原本的小事變成了大事,錯變成了罪。

    正常的也不正常了,正常變成了特殊。

    格子是中國人,犯了一個在中國人的眼里相對尋常的錯,但犯錯的地點在英國,所有的一切都帶上了特殊的屬性。結果不是當事人的父親和母親可以預料的。父親選擇了觀望和等待,一切都是命,是格子命中注定。母親選擇了與格子共患難,不遠萬里奔赴倫敦去營救。

    對格子而言,母親的萬里奔赴異常暖心。異國他鄉又歷盡千難萬險,他放出來的那一刻,第一眼看到的是自己的媽媽,那種感受,很難用語言來描述。

    母親這個詞,是人類排名第一的最偉大的稱謂。

    一個完全算不上富有的女人,人到中年,身體有諸多病痛,只為了被監禁的兒子在釋放的那一刻能看到她,竟然飛越半個地球去守候在門前。

    她給了兒子一個永遠難忘的瞬間。

    那個瞬間,格子的父親不在現場,所以他無法完全領會到那一刻格子的心情。而這正是父子倆之間最缺乏的東西。因為缺乏,所以父子在心靈上有距離。

    30

    書里的故事與生活本身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生活里那個男孩如此激動的一幕,在小說里沒有出現。男孩不可能是因為忘卻而漏了那一幕故事。因為每個人都會在自己的記憶里有所珍藏,這是一個人最為寶貴的記憶,也許永遠也不會與他人分享。格子也是這樣吧?

    小說有小說的角度。民間有一句俗諺:編筐編簍全在收口。小說的結局如同編筐編簍一樣的要緊。

    男孩的結局與格子所經歷的截然不同。

    男孩被釋放后,內心充滿了怨毒。那些同時被監禁的伙伴的命運主導了男孩的判斷。他咽不下這口氣,他要報復,他無法忍受她帶給他的折磨與創痛,他要把自己經歷的災難加倍地還給她。

    他在倫敦很久了,對這個城市的明里和暗里都有很深的了解。他想弄一支槍,想弄的東西總可以弄到。而且現在他還有黑道上的伙伴,也就是他被監禁時的獄友中的兩個,兩個伙伴都愿意做他的幫手,有了兩個幫手的男孩變得強大。

    在故事里,那個女孩以為案情已經了結,以為男孩已經離開了倫敦,所以回來繼續她的學業。如果她不回倫敦,這個故事很難結尾,因為男孩不可能帶著他的槍回國找她。她運氣不好,她回來了。

    31

    男孩的猜忌和吃醋是確鑿無疑的,那個男人的確存在。他和女孩的吵架,正是因為這個第三者。

    女孩的真實狀況是已經移情別戀,這也是為什么她會與男孩惡吵,甚至大打出手。之后她把男孩作為家暴犯舉報給警方,卡喉是個很嚴重的動作,卡喉讓人聯想到危及生命。也正是因為卡喉的舉報,令警方對待犯罪嫌疑人十分嚴厲。一般的情侶吵鬧,如果未造成身體傷害,警方要做的只是調解,根本不會升級到較長時間的監禁,男孩被監禁了十七天之久。

    男孩曾經臆想過女孩會消氣,而且會回頭為自己求情化解。如果那樣的話,男孩也一定會消氣,一定會化干戈為玉帛。類似的情形經常發生。

    男孩的臆想只是臆想而已。最初的臆想也持續了三天,三天是男孩的心理極限,三天以后他的想法已經徹底逆轉。被監禁的日子每一天都是難熬的,一天,又一天,又一天,又一天,連續十七天!憤怒中逐漸生長出仇恨,仇恨一天天在強化。

    時間一久,男孩漸漸明白了事情的真相。自己原來是受害者,是被拋棄的一方。她報警抓他,不是因為一時氣不過,而是一個預謀。

    他在英國是個外國人,他有歐盟綠卡,他是因為陪讀在英國逗留,如果觸犯英國法律他將被驅逐。對女性卡喉,危及到女性的生命安全,這就觸犯了法律。雖然沒造成任何惡果,但是被驅逐出境是必須的。

    她要的就是將他驅逐出英國,這樣她就會徹底擺脫他,因為她已經領教了他的執拗和糾纏。她幾次提出分手,要他離開她,他都沒有答應。他對她強調,他愛她,他的生命中不能沒有她,他愿意為她而死。

    他以為自己的愛會打動她,結果恰恰相反。他的一而再再而三的表達,對她而言等同于死纏爛打。他已經令她無法忍受,她要想盡一切辦法去擺脫他。

    報警,告他卡喉。他們的房間里早就有防盜的攝錄機,她只要檢測好攝錄機在正常運轉,一切就OK了。男孩只是不知道,這個預謀是女孩自己設計的,還是那個第三者的主意?有一點,男孩可以確定,她做這些,都是為了那個第三者。

    所以男孩要報復的不只是女孩,還有那個第三者。于是男孩一定要知道,那個第三者是否也在。

    在。女孩甚至不在乎繼續留在她和男孩的蝸居中。果然,男孩在曾經屬于自己的窗子里,看到了那個第三者。男孩想到了一個經典的中國成語:鳩占鵲巢。

    32

    事情比原來想象的要復雜。

    現在男孩有兩個仇人。

    如果仇人是一個,那么他與仇人總共只是兩個人,而兩個人之間只有一種關系,甲和乙,A和B,1和1。處理一種關系要簡單得多,一位數的加減法。

    現在仇人是兩個,那么加上他,總共就有三個人。而三個人之間就復雜得多了,一下多出三種關系,總共是四種。甲和乙,乙和丙,丙和甲,最后是甲乙丙。

    男孩要做的事情是復仇,用手槍復仇。

    我們都知道,用槍的后果會很嚴重,男孩應該也懂這個道理。讀小說的時候,讀者可以設想,男孩要用槍,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暗殺,之后逃逸;一種是殺人后伏法,以死對死。在故事里看不出男孩想逃逸,那么讀者自然會認定,男孩決定以命對命。

    那樣的話,這本書的結尾會很慘烈,非常慘烈。

    父親是這本書的第一個讀者,而且他知道,格子的這個故事是以自身的經歷講起的?,F在故事快講完了,父親作為職業小說家,忽然不想再讀下去了。這種時候他不再是一個小說家,他只是一個父親,是一個父親在讀關于兒子的故事。還有四頁紙,故事就要結束了,他很難接受這樣的一個結局。

    能不能接受是一回事,但是閱讀必將繼續。

    仇人是兩個,要想一次解決問題,唯有他與那兩個仇人同在一個空間里,而且那兩個仇人要在一起,這樣他可以用掃射的方式同時擊中兩個人。點射不行,他從未有過實彈射擊,點射也許會打不中,也許會打歪,只要其中一個還有抵抗或逃跑的能力,男孩將處于極大的被動之中。殺人是要經歷極大的心理難關的,男孩根本沒把握,自己是否過得了這道難關。槍膛里一次可以裝十發子彈,十發子彈可以連射,而連射十發與點射一發幾乎沒有差別。也就是說在過心理難關的意義上,他最好選擇連射。當然了,他可以給自己留一發子彈,這也是他買槍時的初衷。他很難想象之后的情形,自己去投案或被逮捕,被警方審訊,被檢方起訴,被法院判決,最終被處死。他已經想好了,無論如何給自己留一發子彈。他知道要命的部位在哪里,最終是選擇太陽穴還是心臟,都不是問題。

    也是因為這個,他在買槍時,格外提出要十一發子彈,十發裝一個滿膛,額外留出一發放在舌下。

    33

    男孩給自己確定了48小時的倒計時。

    他熟悉她的生物鐘習慣,知道她幾點睡幾點起,知道她什么時候做什么。他同樣知道,換了人也許生物鐘會有所改變。于是他給了自己兩天的觀測時間。

    他在這里住了約兩年,對這里的環境非常熟悉。她經常要去上課,她上課的時間他會四處轉轉,而且他喜歡東張西望,喜歡鉆各種街巷。他對這里的每一條路都了如指掌,所以他可以保證他不被他們發現。

    兩天原本不算長,可是處于等待之中也絕不算短,這是男孩生命中很特別的兩天。

    那兩個仇人就在他的視線當中??磥硭南敕尚?,因為這兩個人幾乎時刻都黏在一起,男人摟著女孩,女孩抱著男人的胳膊,看來兩人的蜜月期還沒結束。

    監測這兩天,槍不在男孩身上。

    男孩畢竟是中國人,一個地道的中國人不可能習慣帶槍,那會讓他時時刻刻處在緊張當中。

    沒帶槍讓他有一點失落,因為這兩天里有不止一個機會給他,讓他獨自面對那兩個仇人。他可以就地將他倆解決掉,這些都只是一瞬間的念頭。

    幸好只是念頭,如果他帶了槍,念頭也許就不是念頭了。那樣的話后果很難預料,畢竟那是在戶外,有諸多可以逃命的空間,倘若他失手就糟了。

    男孩在第一個深夜與第二個凌晨那段時間,悄悄潛入那幢老舊房子的走廊里,站了好一會,之后掏出先前的鑰匙,輕輕插入門鎖。他很有耐心,靜候有三分鐘之久,沒有聽到門內有任何動靜。他于是慢慢擰動鑰匙,鎖竟然開了。又是三分鐘,他極輕極慢地推門,門竟也動了。他力度控制得非常之好,開門的距離一定在兩毫米之內,他耽擱了兩秒鐘,隨后將門合上。

    48小時的倒計時,很快就到了終點。

    男孩仔細設想過動手的時間。

    可以是天亮之前,那時他們一定都在床上,而且他們也都應該在睡夢當中,而且兩個人肯定在一起。但是也有些問題不好解決,就是男孩要通過室內的木樓梯進到臥房。木樓梯已經相當陳舊,踩踏時會有聲音,也許會驚擾到他們的睡夢,他們若醒了將非常難辦。

    男孩否定了這個時間。

    因為考慮到樓梯帶來的困擾,他決定避開樓梯,在居室的下層動手。下層也是一個同等面積的房間,算是居室的客廳。

    客廳里有一個不利,就是僅有的兩個沙發椅分置于房間的兩端。也就是說他們在客廳里如果各坐各的沙發,勢必會隔得很遠,這樣他原來設想的連射計劃就會泡湯,他要用點射來解決。而點射會把艱難的殺人計劃分為兩次,一次殺掉一個,還要再一次殺掉另一個。

    如此艱難的任務他能完成嗎?

    于是有了第三個計劃??蛷d的右側是一排餐食料理臺,料理臺有一個約一米長的端頭,那也是兩個人日常的餐桌。整個房間面積不算大,那么吃飯的時間兩個人便會聚在一處,聚在料理臺端頭的兩邊。

    在下層動手,最佳的時機在早餐中。

    根據先前的記憶,男孩認定,從門口到料理臺端頭的距離大約四米;而由于房間進深角度的改變,兩個在吃飯的人之間的距離應該在半米左右。

    也就是說兩個目標的位置很接近重合,非常適合掃射。他告訴自己,到時候一定沉住氣,一定不要慌亂,把槍端穩,把子彈一梭子打出去。

    射擊之后不要急著離開,既然他不想逃逸,他就該留在原地,從從容容地把自己解決掉。他之所以將多出來的那一發子彈放在舌下,是他怕自己殺了人之后心慌意亂,忘記把那枚子彈藏到哪個口袋里。

    藏在舌下,他一定不會忘。

    在他的記憶中,她的早餐一般會持續二十分鐘左右。許多習慣都是久而久之養成的,輕易不會改變。二十分鐘,時間應該足夠了。他可以通過窗子從外邊觀察,從而確定他們早餐的具體時間。

    這里是倫敦城中一片非常老舊的街區。由于環境很差,留居在此地的人口不多,許多房子破舊了也沒再修復。他們當初租住到這里,主要是因為租金便宜。也可以說,這里是倫敦老城的窮鄉僻壤。

    這個巷子很深,住客也很少,相當僻靜。

    34

    前面兩天男孩都是處在準備期,心情相對閑適。而且他空身一人,沒帶槍,一身輕松。

    無論是誰,都會覺得槍很重。除了它本身的重量以外,槍還有另一種重量,心理重量。槍對人有特殊意味,生命的意味。槍會讓人想到死,想到生命的結束。

    所以男孩上路,帶槍與不帶槍的感受很不一樣。

    他也想過,是否把槍別在腰里,或者前腰或者后腰,然后用外衣作為遮擋。想想還是算了,畢竟那會鼓鼓囊囊的,誰看了都會覺得很別扭,他自己也會不自在。

    那支槍不算小,他已經偷偷擺弄了幾次。他當然不可能把槍持在手上,他不必向每個路人示意自己要殺人。那么最好的方式也許就是最原始的方式。

    在付過錢之后,他們交給他的是盛槍的厚紙袋。紙袋拿在手上,誰也看不出里面裝的什么。不用費心思,只需把紙袋拿在手上。

    他很從容,步幅不大,步頻不快,不徐不疾。一個高個子男人,慢條斯理地走在凹凸的石柱路上,手里掐著一個紙袋,頭發亂蓬蓬的。

    他站下了,背倚老樓的外墻,隔著殘破的燈柱,凝神盯著路對面的窗子。

    這個位置也是他先前就確定的,因為燈柱會對他形成遮擋,讓窗子里的人不能夠一眼就看清他的臉。

    這個窗子剛好在料理臺之上,所以從外面街上就可以看到是否有人在料理臺做事。有人,應該就是那個男人,玻璃的反光讓男孩看不清他的臉。男孩下意識地移動了一下位置,讓自己盡量躲到燈柱后。

    他笑了。從這個位置去看,先前站在窗子里的男人該是他自己。她幾乎做飯不洗刷碗碟,所以她甚少會出現在料理臺前,另外那個男人頂替了自己。

    如果這一刻站在窗前的是自己,男孩會有怎么樣的心情呢?一個仇人,手上拿著槍,就站在馬路對面。他會覺得恐怖嗎?也許不會,因為他不會有那么不共戴天的仇人。也不一定,現在有了該殺仇人的人是他。

    他看到了他將食物裝進盤子,看到了他將牛奶倒進杯子,看到了他將盤子端走,又看到了他過來端兩個牛奶杯。他知道自己的時間到了。他們要吃早餐了。

    ……

    試讀完畢,全文原載《清明》2022年第4期

    日韩视频无码日韩视频又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