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稱,全民閱讀立法已列入2013年國家立法工作計劃,爭取在年底形成較成熟方案提交國務院,目前已草擬初稿。相關負責人表示,全民閱讀工作需要立法推動解決的包括:閱讀內容良莠不齊,需要積極引導;全民閱讀工作缺乏組織保障和經費支持等。
網友熱議
正方
@梁海光:從國家的層面做這件事情是無可厚非的,很多發達國家都有圖書館立法的經驗。只是不希望最后變成了社會強迫國民閱讀,學校強迫學生閱讀就好。否則,閱讀就真有可能成了一件國人討厭的事情,那真是悲催了。
@社科專家肖火力:提高始于學習,學習始于閱讀,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要從閱讀開始,閱讀當然應該受到高度的重視。但閱讀的內在動力不能立法,閱讀的外在環境可以立法。閱讀風氣和習慣的形成需要人們內在的好奇心作為原始動力,政府可以投資改善閱讀環境,比如改善圖書館的服務,讓人們想讀書、易讀書、愛讀書、讀好書。
反方
@sissicjy:不曉得那些沒書讀連字都不認識幾個的農村人口些會不會因為違反這項法規被抓,因為他們肯定是會被違法的。
@中信書店: 為何“;丶铱赐先恕焙汀伴喿x”這種理應出于自發愿望的事情,需要立法?
@任志強: 為啥官員財產公布不列入立法?
@弓長太郎:法律要有可操作才行,評判的標準怎么定?還真想什么都用法律來約束?法律不是萬能的,我看把現有的法律執行好,不讓官員集體招嫖那才是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