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作《中國新生代農民工》獲第六屆魯迅文學獎,自然是高興的。然而高興勁兒還沒完,星期一剛上班,本書責任編輯的電話打來了,來不及寒暄,她便嚴肅地說:“你的大作侵權了!”
“侵權了?我侵什么權?”我疑惑不解。
編輯說:“我們接到一位農民工的短信,說你在《中國新生代農民工》一書中,引用了他的兩首詩,既沒得到他的同意,也沒付給他稿酬,他要討個說法,準備跟出版社和作者打官司!
我愣了十幾秒之后,趕緊翻開書,一找,發現確實在第四章《皮村文化》里引用了這位青年農民工的兩首詩。
那是2009年歲末,我正在高密度地采訪新生代農民工。為了了解他們的文化狀態,我找到了京城東郊一個叫皮村的地方。在皮村這個與大都市緊密依存的“打工者部落”中,有他們自己的子弟學校、藝術團,還有他們創建的打工博物館。在采訪藝術團負責人時,他送給我一本《打工者之歌》小冊子,這是他們自編自印的,內容有歌曲、詩歌、故事、小話劇等,都是反映農民工生活的。盡管作品還比較粗糙,但都是農民工自己創作的,因此顯得特別鮮活,特別有生活氣息。后來,在寫作《中國新生代農民工》時,我在書中引用了幾首農民工的詩作,包括這位準備與我們打官司的小伙子寫的兩首。坦白說,當時在引用時我壓根兒沒有想到會不會侵權的問題。
放下電話,心情有些沉重,搞了30多年創作,從來沒侵過權,沒想到這部寫農民工的作品,因為引用了農民工的詩作,卻被訴侵權了。
不過,我心頭又升起一團疑霧——我侵權了嗎?沒錯,我是引用了他的兩首詩作,但我署上了他的名字啊。如果這算侵權,那么以后在作品中要是引用魯迅、郭沫若的詩,引用艾青、賀敬之的詩,算不算侵權呢?如果都是侵權,那可麻煩了。
我覺得當務之急必須弄清楚到底是不是侵權的問題。
我把第一個求助電話打給了時任中國作協創研部主任的梁鴻鷹,他一聽,馬上說:“茲事體大,關系到著作權問題。你應該請教法律專家,作協不是有個權益保障辦公室嗎?它是專門負責維護作家著作權益的,你可以找他們咨詢!
我也想起來了,中國作協是有個權益保障辦公室,只是因為從來沒有遇到什么官司,所以從來也沒與他們聯系過。
電話撥到權益保障辦公室,接電話的是呂主任。聽完我的敘述,她第一句話就是:“你侵權了!”
我不明白為什么會侵權。
呂主任問我:“我們辦公室經常贈送給作協會員一些有關著作權知識的小冊子,你看嗎?”
我不好意思地說:“翻過,但沒認真學習!
呂主任開玩笑說:“你看你看,平時不注意學習法律常識,遇到問題著急了吧?”
呂主任解釋說:“著作權法規定,所有的自然人在去世50年后,他們的作品便進入了公有領域,在尊重著作人的精神權利前提下,即尊重作者的署名權和作品的完整權,可以自由引用。但引用去世不到50年的及在世的自然人的作品,必須征得其本人或其繼承人的同意。如果引用的部分不構成引用者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實質部分,并且量和比例也適當,才算作‘適當引用’,可以不經授權。你在《中國新生代農民工》中,引用了別人的兩首詩,都是全文引用,且未經本人授權,也未付稿酬,當然是侵權!
我真侵權了!我呆愣在辦公桌前,腦子有些發蒙,想不到,不經意間竟會侵權了。
侵權了,怎么辦?
我對責編說:“我們侵權了,應該怎么辦?你去征求一下你們出版社法律顧問的意見!
律師的意見是此事已過了訴訟期效,可以不予理睬。
我剛輕松了片刻,卻又陷入矛盾之中。不理睬是最省事省心的,但可以不理睬嗎?我一直認為農民工是當今社會的弱勢群體,卻苦于手中無權無錢,不能給予什么實質性的援助,只能用自己手中的筆,從道義上為他們鼓與呼。特別是對社會上一些人無視農民工權益,我總是心懷不平,F在,我自己侵犯了一位地位卑微的青年農民工的著作權,我能借口因為自己是無意的而原諒自己嗎?不行,我不應該原諒自己,錯了就是錯了,必須承認自己的過失。盡管已經過了訴訟期效,仍然必須賠禮道歉并賠償對方的損失。當然,期望能友好協商解決,最好別打官司。
呂主任囑咐過,如果自己難以處理,也可以授權由權益部幫助解決。我思考再三,覺得解鈴還需系鈴人,既然是由于自己的無知惹下的“禍”,還是應該自己親自去解決。
我撥通了那位小伙子的手機:“你好!你是某某嗎?”
對方應答:“我是某某,您是誰?”
我說:“我是《中國新生代農民工》一書的作者黃傳會!
隔了幾秒鐘,小伙子有些警惕地問:“你要干什么?”
我說:“你發給出版社編輯的短信,我看到了。我想再聽聽你的意見,怎么把這個問題友好解決了!
小伙子問:“你們打算怎么解決?”
我說:“首先,我要誠懇地向你表示道歉,在沒有得到你授權的情況下,引用了你的作品,侵犯了你的著作權;同時,我愿意按照國家的規定,雙倍付給你稿酬,你覺得怎樣?”
又沉默了片刻,小伙子說:“你讓我想想吧,明天答復你!
第二天,我又撥通了他的手機,這回小伙子口氣明顯變得緩和了,他說:“黃老師,我同意您說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我高興地說:“那好啊,感謝你的理解和支持!
小伙子說:“黃老師,別客氣!”
我說:“你的詩歌寫得很不錯,一看就是從生活中來的,也挺有文采,現在還寫嗎?”
小伙子說:“基本不寫了,實在是沒時間,忙不過來!”
我鼓勵說:“你應該堅持寫下去。我雖然不寫詩歌,但有寫詩的朋友,你如果有作品需要請老師指點,我可以幫你介紹!
小伙子感激地說:“謝謝黃老師!”
兩天后,我將擬好的《友好協議書》寄給了在湖北的他。
《友好協議書》上寫的雙方友好協商決議如下:
1. 黃傳會鄭重就自己的侵權行為向某某致歉;
2. 黃傳會愿意按照國家規定的稿酬標準的雙倍付給某某這兩首詩作的稿酬;
3. 鑒于《中國新生代農民工》是一部宣傳農民工、歌頌農民工的非贏利、公益作品,在黃傳會做出上述兩條舉措之后,某某對此事表示諒解,以后不再就此事追究作者和出版社的責任。
一個星期后,某某將簽了名的《友好協議書》用快遞寄給我。里面還夾著他寫的一封信:
尊敬的黃傳會老師:您好!
拜讀了《中國新生代農民工》一書,(后記)里講到您在去湖北天河機場途中被農民工司機撞傷卻未索要任何賠償,我內心被感動,我可能永遠達不到您的境界。
我讀書少,初中未畢業即出外打工,在北京打工9年,通過自考獲得文學學士學歷,有幸進入文學媒體工作。因家庭小孩4歲的壓力,寫作時間少,但仍堅持在搞創作,但量少。
本來,以我個人狹隘的思想,以為“版權索要報酬”之事,可能“得罪”了您這位大作家,但看了您的書和您親自致電給我這個小輩后生,言辭懇切謙和,無愧將軍的胸懷。
斗膽寫這些掏心窩子的話,希望以后在文學之路上,有機會得到您的指教和點撥。
祝您身體安泰,再創大作!
信寫得很真誠,充滿著寬容與理解,看得出小伙子是通情達理的,我為問題得到圓滿解決而高興。
小伙子在信中提到的“您在去湖北天河機場途中被農民工司機撞傷卻未索要任何賠償”,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2009年7月6日清晨6時,細雨濛濛。結束了在武漢采訪農民工的工作,我搭乘一輛吉普車去天河機場。
“嘭!”我已記不清當時是否聽見了這一聲巨響?可能是在失去知覺幾秒鐘后,我本能地用雙手捂住正在流血的左臉。此刻,整段馬路已經亂成了一鍋粥。我蹲在馬路牙子上,只見中間的隔離墩被對方的小面包車撞裂開十幾米,小面包車斜橫在馬路中央,肇事司機飛出駕駛室仰面癱在路面上。
第一輛救護車鳴著笛聲急速駛來,我冷靜地對救護醫生說:“先拉那位司機,他快不行了!
第二輛救護車把我送到同濟醫院急診室,外科醫生在縫合我左額上的13個傷口時(都是被粉碎性車窗玻璃擊傷),我聽見他與護士在輕聲議論:“這位軍人命夠大的,這個傷口離左眼只有半公分,再近點,這只左眼就沒了!
我既后怕又慶幸,還好,沒傷著眼睛。
后來,我聽說那位肇事司機只有23歲,也是個農民工。那天清晨,急著將一批服裝送到批發市場,路滑,車速太快,出了事故。他在急救室里昏迷了三天后,才醒了過來。
聽處理事故的同志講,對方很擔心我會提出什么過分的索賠要求。我說:“算了,農民工兄弟,還能要求他賠償什么?我擔憂的是他會不會傷殘,以后還能不能工作?”
我把這段經歷寫進《中國新生代農民工》后記里,沒想到小伙子看到了,還被感動了。
讀著小伙子的信,我暗自思忖,小伙子這9年的打工生活是怎么過來的?他初中都沒讀完,是怎樣完成大學學業,爾后又怎樣進入媒體的?這一切我都特別感興趣,于是,我又撥通了他的電話。
這是一次真誠交談,這是一次傾心交流。
小伙子1983年出生于湖北孝感農村,家里實在太窮,只能勉強供一個孩子讀書,作為哥哥,他把這個難得的機會讓給了弟弟。輟學那年,他才16歲,極不情愿地扛起犁耙跟在父親身后學耕地播種,混混沌沌地過了兩年。他不想重復祖父、父親那樣的生活:種地,娶媳婦,生娃,然后漸漸老去。他渴望新的生活。
18歲那年,小伙子離開了家鄉和土地,外出打工,他干過建筑工、流水線工人、推銷員、保安員。8小時之外為了打發時間,大量讀書,他記得離開保安崗位去國家圖書館退借閱證時,卡上顯示竟然借閱了900多本書籍。這期間,他還參加了北師大繼續教育學院中文專業自學考試,5年中通過了24門課程,拿到了大學本科自考文憑。爾后,被一家媒體聘用。小伙子說,每當面對挫折時,他總是哼著鄭智化的歌:風雨中這點痛算什么,擦干淚不要怕,至少我們還有夢!
小伙子的經歷讓我感動,我們相識太晚了,否則,他一定也會被我寫入《中國新生代農民工》書中。
片刻,小伙子又說:“黃老師,發生了這件事,我,甚至所有農民工,都給您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了吧?其實,我并沒那么壞,我也根本沒想要訛您的意思,主要是農民工一直不被社會所承認,心里多多少少總有一些怨氣……所以當發現我的詩歌被您的大作引用時,我才采取了那樣的行動。其實,從我內心說,您引用了我的詩作,是對我的肯定,也等于為我作了宣傳,我還應該感謝您!請黃老師諒解和理解……”
我連忙說:“我理解,我完全理解!”
小伙子已經成家,并有了一份穩定的工作,他說不管干什么,都會像農民伺候土地一樣認真。他還說:生命因著期盼而活躍,日子因著活躍而明朗。
不久,小伙子寄來了幾首詩,詩寫得真不錯,帶著土地的芬芳和青春的思考,我覺得有責任將它推薦給報刊。
因為侵權,我增強了著作權、版權意識。處理這件侵權事件,我感悟到在當今這個充滿著矛盾的世界里,只要你真心、真誠,許多問題都是可以化解的。
由無意間侵權而帶來的后續故事,令我三思,又讓我感到非常溫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