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跟一位女作家聊天,談起她的新作,她不無感慨地說:寫作者要把讀者當成偵探才行啊。彼時她新出版了一部長篇小說,第一版剛印出來,便有讀者給出版社寫信,指出了其中常識性、見識性的錯漏與疏忽,令她感佩不已。當然,在后來的再版中,這些錯漏都在書中進行了修訂。
得把讀者當偵探,這的確是不少小說作者的姿態。小說是虛構的,但虛構的情節是在一個瑣碎而真實的生活場域里發生的,因而小說的寫作要消耗掉大量生活經驗的積累,甚至還要在寫作的過程中有意識地去補充遠遠不夠的生活素材。而眾多的讀者恰是生活在各自熟悉的場域當中,他們見多識廣、常識豐富,不但深諳生活之道,而且對生活的體察細致敏銳,寫作者任何一個疏忽,都逃不過讀者偵探般犀利的眼睛。
其實,不光是小說的寫作者,各種類型的寫作者,都應該有這樣一種態度。把讀者當偵探,說白了,就是尊重讀者。這讓我想起葉圣陶老人。葉圣陶編輯思想的核心是一切為了讀者。他一再強調,編輯眼中要有讀者,作為一個編輯,在編書前要“為讀者著想”;作為一個作者,在“寫作之前為讀者著想,寫作之中為讀者著想,寫完之后還是為讀者著想。心里老想著讀者才能憑借寫在紙上的文字,把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傳達給讀者,與讀者交心”。今天看來,葉圣陶的主張依然是很現代的,他的“為讀者著想”并不是迎合讀者口味,而是一種嚴謹的編輯態度和謹慎的寫作態度。要把自己的姿態放低,不能糊弄讀者,更不能把讀者當無知。今天的讀者,可以說眼界與智慧、見識與思想,常常有高出編輯、作者之處,常懷這樣的敬畏心,于編、于寫,都善莫大焉。
編輯是作者與讀者之間的一座橋梁,也是作品的第一讀者。身為編輯,對那些想到就敢寫,下筆即敢評的“勇敢”的寫作者,是保持著極大的警惕心的。而對于那些老老實實的寫作,那些扎扎實實的功夫,那些精益求精的細節推敲,那些錙銖必較的探幽析微,相信編者、讀者都能感受得到。
把讀者當偵探,是一種態度。在此,我們與作者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