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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的文藝團體理應走出去(大河)

    http://www.rjjlock.com 2014年03月13日09:55 來源:海南日報 大河

      “現在國內很多樂團都在金色大廳排隊等著演出,大家都扎堆去,一窩蜂!”3月9日政協文藝界別分組討論時,有委員針對此現象進行了抨擊。對此,曾去過金色大廳演出的宋祖英在發言時進行了“自我批評”:“我想,我是開了個‘壞頭’,我們藝術走出去是代表國家,應該有一個規范,是不是國家能控制?用一個標準審批?”

      在宋之前還真沒聽說過國內有多少藝術團體去金色大廳演出的。在這個意義上,宋祖英來番自批、反省倒也很有必要。但如果僅僅將這一現象的產生歸咎于宋個人“開了個壞頭”,那么這種反思無疑是膚淺的,要想改變目前這種自娛自樂式的文化“走出去”模式,也絕不可能靠宋“帶個好頭”,不再去金色大廳表演來實現。

      誠然,“藝術無國界”,中國的文藝團體理應走出去。要是能夠像雅尼那樣到世界各地巡演(商演),傳播“無疆無界”和“天下一家”音樂理念,或者是如安德烈里歐走出去傳播奧地利文化、樹立荷蘭文化品牌,那自然是越多越好。但現實正如中國駐奧地利大使館文化參贊所言,如今來金色大廳“表演”的,大多是為了“鍍金”。他們并不在乎有沒有人買票,有的團體甚至直接“把一摞票往門房一放就走了”,演出當天一半座位都是空的。如此“走出去”,不僅無助于傳播中華文化和藝術的魅力,相反只會給中國形象抹黑,也難怪文化參贊會感到“腰板挺不直”。

      當然,之所以有此不計成本的“走出去”行為,并非因為搞藝術的都“錢多人傻”,說穿了,還是個體制的問題。盡管這些年,通過轉企改制,一批原先半死不活的國有文化單位重新煥發生機,但不可否認的是,困擾藝術院團發展的體制因素并沒有完全消除。有些樂團“名改實不改”,表面上實行企業財政、稅收、勞動人事制度等,但其實還需要政府輸血。對于這些團體來說,到金色大廳“買”場演出然后“出口轉內銷”,既給自己臉上貼金,還可以借此向政府邀功請賞;而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擴大知名度甚至捧紅某位明星等考慮,也樂于搞這樣的藝術政績工程?梢哉f,“金廳熱”就是被這兩者合力炒起來的。

      問題是,這些毫無價值的“演出”最終都要由財政來埋單。所以,即便從對納稅人負責的角度來講,也應該予以叫停,并以此為突破口,徹底改革相關院團體制,將藝術交給市場。否則,再怎么自批也是白搭,金色大廳只會成為更多盜名牟利之徒的“終南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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