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冬林無疑是特立獨行、極具個性的作家。這并不是因為他給我們帶來的長白山大森林里的見聞和知識,因為這些知識我們可以從專業書籍中得到,可以從采訪、采風得到,甚至作為一個有求知欲望的游客也可能得到;也不是因為他多次獲得各種文學獎,因為文學獎很多,足以令人眼花繚亂,而是因為他給我們帶來了一種令人振奮的精神,那種深沉的浪漫精神。作家的心靈狀態,也是文學的重要元素之一。文字的背后是一個人。艾伯拉姆斯在《鏡與燈》中,把藝術批評主要坐標分為四個元素:作品、世界、藝術家和讀者。如果我們不是僅僅拘囿于那些作品,而是感受他的心靈、性格,然后再從這里出發去品味、思考文學的話,我們就不得不對胡冬林肅然起敬。
胡冬林和我們、和許多普通作家沒有什么不同,面部暗黃,毫無光澤,說話聲音也不太響亮,就像他那毫無特別之處的夾克衫一樣,有些灰蒙蒙的平平淡淡的味道。要是在大街上遇見,說他是一個小販兒或者是多年來一直沒有熬上級別的公務員,比說他是一個小有名氣的作家更可信。我很難把眼前的胡冬林和那個在大森林里寫作的胡冬林聯系起來。然而,這種鮮明的對比,又仿佛讓人格外感受到了他那種心靈的力量。
胡冬林本來是城市人。他出生在長春,是“50后”。他的父親是詩人胡昭,很小就寫詩,被稱為神童詩人。母親陶怡據說是魯藝學雕塑的,那時也是省內頗有名氣的女詩人,出過詩集。網上有胡昭紀念館,有照片和簡短的文字資料。從照片看,年輕的胡昭英俊帥氣,是帥哥,意氣風發。中年的胡昭是那種厚重、質樸的東北漢子,臉龐有棱有角,透露著堅毅的神情。晚年則頗凜然、滄桑而凝重,像是久經風雨的老樹。在反右運動中,胡昭被劃為“右派”。在隨同父親下放改造、插隊落戶的顛沛流離中,胡冬林與白山黑水結下撕扯不開的情緣。大山、森林變成了胡冬林生活的一部分。大自然把它們的生命融入了他的身體和靈魂,成為他生命中最堅硬的部分。這也是他的身體里父親、母親的詩性血液的流淌。胡冬林最初的散文創作就彌漫著濃郁的山野氣息。他無法拒絕山野森林的魔力和頻頻的召喚,不斷回返到那里去。1995年以后,只要有了一點錢,他立刻就鉆進長白山大森林里去。2007年,他干脆把家搬進了長白山下的一個小鎮,過上了近乎山民的生活。他與獵人交朋友,在采蘑菇的老大姐那里聽故事,僅熊的故事就聽了不下百余篇。他爬冰臥雪,聞雪香,辨獸跡,穿林海攀山崖,找到了野狼群唱歌的地方——狼歌臺。他能辨識出許多野獸的行蹤,他接近過許多我們聽說過和沒聽說過的動物,如熊、野豬、星鴉、狐貍、山貓、水鳥,辨識各種蘑菇、植物和昆蟲。多年來,他大致認識了187種鳥類,220種植物,70至80種蘑菇及30多種野生動物及兩棲爬行類動物。他還在山林里找到了一張自己最得意的寫字臺,“一棵直徑1.5米的大青楊的舊伐根圓盤當桌面,4截短原木枯轆擺在四周當凳子,旁邊立一根4尺高的原木,綁上一把灰色遮陽傘,短樹杈上掛著我心愛的望遠鏡和數碼相機。曾有幾個山里人把這里當成打尖的地方(有丟棄的垃圾),他們離開后,我找到了這里。每次來這兒都心存幸運和感激之情:這里有世界上最純凈的藍天與星空,空氣與河流;有時百鳥鳴唱,有時萬籟無聲;有時花香撲鼻,有時葉落紛紛;夏天有花栗鼠在旁邊偷看我寫字,冬天有紫貂在桌面的積雪中打轉……”
沒有哪個人沒有沖動,也沒有哪個作家不心懷著文學之夢,然而,這些沖動、夢想可能隨時隨地就會被磨損、萎縮、干枯,直至消失得無影無蹤,變成一地雞毛。我們顧慮重重、瞻前顧后,沒有能力讓沖動、夢想達到一種熾烈如火的程度,沒有能力讓它們變成參天的大樹、巍峨的高山、無邊的天空、遼闊的原野、洶涌的大海、狂風暴雨、閃電雷鳴。在我們的現實和文化中,有太多的日常經驗和智慧,有太多的聰明,有太多的所謂理性的計算得失的方法,卻缺少黑格爾所說的那種任意的沖動,缺少尼采所沉迷的酒神激情,缺少那種凌空飛舞、獨步高空的特立獨行。然而,胡冬林卻做到了。他是一個有風暴的人。胡冬林在《拍濺》里曾引用因紐特人的民謠:“在遠古時候/人高興變成動物就能變成/動物高興也能變成人/因為我們講著同樣的話語/我們發出同樣的聲音”。他變成了大山和森林,大山森林也變成了他。這種沉迷山林的心性,與其說是“深入生活”、“體驗生活”,毋寧說是深入心靈、張揚靈魂!斑@座森林于我是創作源泉,心靈寄托,神圣之地。這里有世界上最新鮮的空氣,最清澈的水,最美的野花和蘑菇,最動聽的鳥鳴,最純粹的森林音畫……”我想,在胡冬林做出這種投入山林的選擇的時候,在他無數次踏進山林的時候,在他的小屋里創作的無數個夜晚,他的靈魂一定經歷了非同尋常的狂喜和高潮,也一定經歷了無數次對世俗社會的孤獨對抗和狂傲的蔑視,也一定會有昂揚著那種激情四射的冒險意志,生活冒險和文學冒險。與其說他走進長白山是在觀察大自然,毋寧說他在一個更廣闊的世界流浪、求索。
據我看來,生態文學大致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懷有生態責任和生態使命的文學,它關注現實的生態狀況,揭示生態問題,呼呼社會保護生態,保護家園;另一種則更靠近文學,近乎純文學,更關心人性、心靈問題。前者是新興的,后者則非常傳統,比如沈從文等人的創作。但是,兩種類型的根源,都應該是浪漫主義文化。胡冬林更愿意把自己看成是一個生態文學作家,背靠牢固而正確的生態意識的大山,他似乎更有信心,但是,我寧可將他當成是一個一頭栽進山林的浪漫主義者,生態文學僅僅是更大的浪漫主義文化的一個小小的分支,讓文學承載任何現成的主義,都是費力不討好的事情,而浪漫主義精神卻是文學事業的常青之樹。胡冬林的冒險選擇,更接近浪漫主義的深潭,更像浪漫主義作家的姿勢。在浪漫主義龐大家族中,那些桀驁不馴的作家大都蔑視世俗幸福生活,卻更極端迷戀那種傲然的精神自由。在他們看來,世俗幸福是虛假的,意義匱乏的現實,是捆綁、制約和壓抑個人的枷鎖,它把人拴在乏味、平庸的木樁上,昏昏欲睡,就像一頭傻吃酣睡的家畜,必須打破世俗幸福生活的枷鎖,才能高揚靈魂,創造出價值飽滿的人生意義。在他們看來,真正的生活沒有什么固定的結構,個體生命只能以自己的意志做出選擇。沖動、瘋狂、癡迷等激情,不是魔鬼,而是一種靈感、才能,是上帝賦予那些具有創造力的人的最寶貴的財富,是精英者必備的品性。五四以來的新文學,浪漫主義勢單力孤,猶如散兵游勇,而現實主義卻像個龐然大物,無所不在。這種情況在當代文學中有所改觀,1980年代以來,浪漫主義像一條地下暗河,悄然流淌,盡管它產生出那么多優秀的作家,張承志是最典型的浪漫主義者,張煒在《古船》之后也變成了浪漫主義者,他的《九月寓言》是“融入野地”,直到晚近的《你在高原》,則具有更濃郁的浪漫風格。如果寬泛地看,莫言也是浪漫主義者,就是先鋒小說潮也可以當成浪漫主義,就是賈平凹也是一種浪漫風格,但是,令人奇怪的是,我們的文壇一直沒有理直氣壯地把浪漫主義變成一種潮流,它仿佛總是含混而朦朧地存在在那里,我們的靈魂仿佛總是無法舒張、飄揚起來。和上述大作家比起來,胡冬林只是小人物,但是,他的靈魂的熾烈也為當代文壇的浪漫主義盡了一分熱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