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迪(河北大學文學院現當代文學碩士,以下簡稱李):從2006年開始,直到今天,在您的小說中,持續發生著一些變化。早期小說主要寫壩上草原的百姓生活,側重講故事,有明顯的地域特色;后來的作品,漸漸轉向對人類內心的探索,地域特色減弱,加入了許多觀念性書寫。相應地,敘事手法也從以寫實為主轉向自覺運用一些現代派敘事技巧。從早期比較典型的現實主義寫作,到現在傾向于現代派風格,這兩者之間有很大不同,是什么促使您發生這種轉變?在轉變中有什么樣的思考?
胡學文(省作協副主席、作家,以下簡稱胡):最初寫草原,具有明顯的地域特征,是因為對壩上生活很熟悉,同時,當代小說中也缺少這方面的題材,寫出來有特點,會容易發表,F在覺得,文學需要關注人類共性的東西,而地域性寫作容易遮蔽這些,所以會思考用更能顯示人類共性的方式、題材來寫,地域色彩逐漸淡化。當然,也有作家在地域性寫作中強烈展示出人類的共性,比如?思{、馬爾克斯,但那很難。出現變化還有一個因素,來自寫作習慣。寫完一篇再寫下一篇時,總是希望有不同于前一篇的地方。具體些說,停留在早期的草原敘事中已經寫不出新的東西了。一方面,小說題材受到限制,無法提供新的元素;另一方面,全球化帶來的變化太大了,包括壩上草原的鄉村生活,由過去的相對封閉到現在的相對開放。過去無論農耕還是游牧,都是封閉在一個相對狹小、自給自足的圈子里,人的生命元素容易凸顯,特有的性格色彩也很濃重。但在全球化背景下,農村不再是以前自給自足的小圈子,一場經濟危機襲來,農民種的白菜可能就賣不出去,收廢品的人會因為廢品價格降到極低而負債,農民不可避免地被全球化浪潮所波及。全球化還帶來城市與城市之間的差別消退,農村發生同化,人的生命元素在某種程度上也趨于同化,個性一面被屏蔽,展露更多的是共性一面。草原不再是原來的草原,農村也不再是原來的農村。
李:在您的作品中,我能感受到強烈的對現實社會問題的思考和批判,請問您如何理解現實主義寫作?
胡:現實主義是一個很復雜的東西。關于現實主義,我們比較熟悉“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作為一種藝術觀點,看似簡單過時,其實很難做到,路遙的《人生》算是一個比較成功的例子,F在,有些作品很火,它觸及的是社會熱點,并沒有刻畫出典型環境、典型人物。世界在變,現實在變,現實主義更寬闊、意蘊更豐厚了。在形式上,現實主義也不是只有一種老套的手法了。美國作家羅斯在創作早期是現實主義風格,后來他變了,寫了不少現代風格的作品,比如《乳房》。之后他又回歸到現實主義,但已經不是最初的樣子,而是融入了作家嘗試過的現代主義風格,融入了現代主義的因素,包括理念、方法和技巧,作品具有了更豐富的內涵,在美國,把他這種風格叫新現實主義。我在寫作中并不考慮我寫的是現實主義還是現代主義,我確立自己的任務和目標,我要到達終點,這是我的目的,什么路徑都可以。
李:我發現您這幾年的小說創作一直在不斷地嘗試和探索,原來已經很成熟的寫作風格被您打破了,難道您不希望或者追求形成一種固定的、獨特的寫作風格嗎?
胡:其實風格是一個危險的概念,丹納曾說“風格的形成意味著僵化和死亡”,我在寫作中,會拿即將寫的一篇與上一篇做比較,這一篇一定要有不同于上一篇的東西。寫與以前一樣的小說,是沒有意義的重復。
李:在您的小說創作中,“經驗”非常重要嗎?在寫作的過程中,您怎樣處理經驗與觀念之間的關系?
胡:經驗,包括個人經驗和公共經驗。在寫作中,二者比例構成不同,對經驗的處理方式不同,產生的效果也不同。寫作時,開頭、結尾會想好,中間的過程是一個大體輪廓,寫的過程中會有變化。有時按照自己的設置、安排使故事走下去,有時發現人物按照他的命運走下去更好。寫作中是兩個人的搏斗,一個是真實的、現實生活中的自己,另一個是寫作中的、有時是與小說中的角色合二為一的自己,寫作就是這兩個自己互相拉扯、互相配合的過程。小說對現實是創造還是反映,同小說與現實的距離有關,前者遠些,后者近些,但小說總要立足于現實。文學應是多元性的,反映社會問題當然是可以的,遠離問題也沒什么不對,作家有創作自由,有自己的偏好,但不管寫什么,怎么寫,文學還是要關注人,關注人的生存、人的命運。
李:您曾說,“我喜歡的小說,是能夠接地氣,可能有著世俗的面孔,但同時長著羽翼,能夠飛翔于天空。一個方向往下,一個方向往上。往下扎得深,往上飛得高!边@樣一種藝術追求,會不會有矛盾的時候?怎么處理這種矛盾?
胡:我說的“往上”和“飛翔”,是想在小說中融入一些輕盈的東西,但這不好把握。輕盈的東西,更多是指那些能使小說空靈的元素。同時,處理方式不同,也是因為認識不同。
李:在小說寫作中,有形的東西可以直接描摹,可以追求精準,但文學不是對生活的簡單復制,所以作家一定會在精準描摹之外有所追求,但無形的東西往往飄忽不定,甚至瞬間即逝。隨著經驗的增長,您在小說中是否會有更多的形而上的思考?
胡:會有,但同時也擔心會對生活的敏感度降低。一個作家如果對生活不敏感,是很可怕的事。所以也要警惕,當感到自己對問題的認識與以前不同時,會反問自己,是不是變得麻木了。感性對文學是首位的,思想應隱藏在感性后面。那種混沌的表達可能更接近文學的本質,所以我覺得理性是一把雙刃劍,這里面有個把握度的問題。
李:“荷子”是您作品中典型的執拗型人物,您把她的執拗寫到極致之后,找到想要借此尋找的答案了嗎?或者說看到人物與社會重建的新的關系了么?
胡:我這樣寫,想通過對既定秩序的打破,帶出現實世界的東西,看一個人的執拗(或性格的某一方面)發揮到極限時,外界環境會怎樣。這讓我看到現實世界的強大,也看到了人物的光芒。而小人物的“一根筋”,這也許是生活在底層的他們對抗現實世界的唯一方式、唯一資本。
李:我注意到,在展開敘事時,您更傾心于寫小人物絕望的抗爭,仿佛不這樣寫就寫不出人的生命力,為什么如此關注人物與外界對抗的一面?
胡:不對抗的、妥協的一面大體都是相同的,而從對抗的一面中更能看到獨特的東西,比如人性的、現實世界的。所以會有意回避“妥協”的一面!昂勺印睂ふ遗畠褐皇峭庠诘男问,重要的是在這個過程中、這個形式下帶出來的現實世界。記得有一次和朋友李云雷聊天談到《飛翔的女人》,我用“拐彎”這個詞對小說的結尾做了一個解釋!昂勺印痹疽遗畠,她執拗地找下去,若結尾是她找到了或沒有找到,這是日常的生活,不是小說的獨特之處。而“荷子”在瘋狂尋找中轉向與人販子的搏斗,而且最后成功了,這是沒有希望的希望,也是我設置的“拐彎”的意義。
李:《命案高懸》這篇小說的主人公吳響也是一個“一根筋”式的人物,他執拗地追尋某個真相。為什么選擇這樣一個亦善亦惡的人物切入敘事?
胡:壩上草原的人有他們既定的生活邏輯、既定的生活秩序。我用“吳響”這個小人物“一根筋”地追尋,試圖打破這種既定秩序——雖然也是在另一個更大的秩序中——看看被打破后的世界是怎么樣的。那樣的世界對我們而言,有陌生的一面,也有熟悉的一面。比如人們面對現實的態度,有著極大的相似性。但發現隨著年齡的增長,改變越來越難。個體面對強大的現實力量太微弱了,很多時候你都會感到無能為力。
李:我讀了《從正午開始的黃昏》這篇小說后,想起羅薩的《第三條河流》。不同于《生活在別處》里對圍城困境的書寫,而是在日常生活之外找到了暫時穩定棲居的“別處”。不知我的理解對不對。
胡:其實我想寫的是人的兩面性。人無論與多么親近的人相處,總還有一些話無法與他說,有某一面無法告訴他。這些話并非需要告訴他,而是自己心靈的隱秘。小說中提到的女孩,是在孤兒院長大,后來遇到“喬丁”,生活變得穩定,我想用一種光帶來的色彩轉換隱喻女孩的命運。
李:從明朗到陰暗的轉換?
胡: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