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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監督權豈能被濫用(馬致平)

    http://www.rjjlock.com 2014年09月18日14:49 來源:光明日報 馬致平

      新聞工作者從事采編、發布新聞信息的活動,必須以實現公共利益為目的。如果利用新聞媒體做不公正的報道,不僅違背職業準則,更可能損害公共利益。

      日前,上海警方破獲的21世紀網進行新聞敲詐和勒索、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件,給新聞界敲響了警鐘。

      眾所周知,新聞監督是社會賦予新聞工作者的崇高職責。新聞工作者從事采編、發布新聞信息的活動,必須以實現公共利益為目的。新聞媒體在新聞信息的發布、傳播過程中居于上游,更應該謹慎行事,確保所發布的信息客觀真實、立場公正。因此,新聞工作者不僅要嚴守職業道德準則,更應該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一些具體制度規定。新聞報道活動應當通過合法和正當的手段獲取新聞。

      整體來講,我國新聞工作者是有新聞理想和職業操守的。但近年來,隨著傳媒的蓬勃發展,新聞從業人員良莠不齊,一些新聞單位不但疏于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甚至變相鼓勵從業人員以“負面報道”為借口,要挾企業支付“廣告費”,有的從業人員更是通過各種手段謀取私利,一些公關公司也在外圍推波助瀾,甚至是沆瀣一氣。這些做法嚴重擾亂了正常的新聞報道秩序、干擾了企業正常的經濟活動。濫用新聞監督權的行為,是新聞業界的毒瘤,必須堅決清除,以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和新聞媒體的形象。

      如果從個人或小團體利益出發,利用新聞媒體做不公正的報道,不僅違背職業準則,更可能損害公共利益,構成犯罪。對于新聞媒體來說,“有償新聞”和“有償不聞”都將嚴重損害新聞信息的真實性和公正性,是嚴重違反新聞工作職業道德的。21世紀網新聞敲詐案涉及100多家IPO企業、上市公司,該網站收取每家企業20萬元至30萬元費用,累計金額竟然達到數億元。正是“屢屢得手”的僥幸,和“業界皆然”的謬見,終使21世紀網的涉案人員在邪路上越走越遠。

      新聞媒體是社會的良心。新聞工作者變質,是良知的淪喪。在媒體業態更加多元的今天,更應該突出強調新聞真實性原則和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約束新聞媒體管好手中的監督權。一方面,要通過學習教育提高廣大新聞工作者的思想認識,使他們明確“紅線”“底線”在哪里;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強外部監督。對新聞行業的害群之馬繩之以法,對觸犯從業準則的人采取終身禁入制,警示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嚴守法律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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