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獎結果公布,并不是評獎的結束,而是社會廣泛接受的開始,這是一個更為嚴峻的考驗,也是真正檢驗的開始。當然,這里所說的社會接受不是指剛剛 獲獎后的大量印刷與市場出售,不是宣傳攻勢、新聞發布的結果,而是持久地成為閱讀對象,是更多的讀者和接受者向作者和出版社發出訴求,需要延展獲獎文學中 的藝術世界,需要延伸它所導向的社會滿足。這樣一種社會現象的出現,往往會形成文學佳話,可惜這樣的佳話在當代獲獎作品中出現的并不多。路遙的《平凡的世 界》1991年獲獎,這部作品在獲獎前后受到讀者的普遍歡迎,雖然當時的評論界、出版界并不看好這部作品,但在社會接受上被推舉為經典則是廣大青年讀者的 功勞!從更長遠的歷史看,持久性地成為社會接受對象,如四大古典名著,如魯迅的作品,成為我們文學創作不朽的經典和文學山峰的海圖和指南,它們是很好的榜 樣。
獲獎作品是不是經得起文學研究,包括學院派的文學研究,是不是能夠喚起、引發文學研究,等等,也是評價獲獎作品的社會接受指標。如果研究所得出 的結論,總是受某種外來思潮影響的結果,其思想價值低于意識到的歷史內容,純粹是個人的方式,沒有民族的、大眾的審美經驗和抒情方式,那么當代文學的獲獎 作品將是非常遺憾的。能不能成為經典,或者當代文學的經典化,如果獲獎作品不能充當其任,或總是付之闕如,那么可以想見我們所呼喚的當代文學的經典化之 難。一方面我們說當代文學的成績非凡,一方面又沒有可以拉出來遛遛的作品,特別是在社會接受層面,一般讀者不接受,學院派也不接受,而讀者接受的作品文學 評獎又高傲地逡巡他顧,這本身不就是一種強烈的諷刺嗎?有人說,總得經過一段時間的沉淀,不能急于求成,不能要求立竿見影。但這一說法并不能無限通行,為 獲獎作品的普遍喑啞辯護。魯迅的作品如《祝!贰栋正傳》等不就是在產生之初就迅速進入社會,并被改編成多種藝術形式在傳播、贏得了廣泛的社會接受嗎?
顯然,檢驗獲獎作品的另一個社會接受指標是,評獎向社會推薦的作品,是不是轉化為其他更多的藝術形式,經得起改編,采取了更多的渠道引起社會接 受,并被雅俗共賞、喜聞樂見。今天,我們社會的精神生產能力空前高漲,文學為其他藝術提供了再創造前提,文學的原創性、資源性也要通過藝術改編得到社會承 認。毋庸置疑,我們的當代文學為藝術改編提供了豐富的資源,但它過多地集中在前30年之間,比如“紅色經典”。如果我們的文學面目蒼白,缺少可歌可泣的人 物,個性鮮明的形象塑造乏善可陳,甚至脫離真實、歪曲歷史與現實,就不能成為改編資源。
于是,在當代文學中,如果獲獎作家沒有自己所創造的藝術真實與歷史真實相結合的獨立藝術世界,作家的名字總是比其作品的人物更有名,也就是說, 沒有可以站得起來的人物,沒有可以和既往經典作品相媲美的人物形象,社會接受對作家的作品將會實施無聲的否定。這不是文學觀念是不是先鋒、超前的問題,而 涉及到文學是不是因此失去了廣泛接受者的嚴肅問題。
社會接受是如此公正的一個場域,即便是被商業炒作和人為操作美飾到無以復加地步的作品,也會在無數個個體的社會接受中顯露原形,即便是獲獎作品 也可能被束之高閣、無人問津,無法走入經典化。經典作品的社會認可和最終確認,是那樣的無情和公正,如果評獎結果與社會閱讀、文學研究不搭界,不能起到提 前發現、向社會推薦、預演社會接受的作用,那么評獎評出來的作品也就離壽終正寢不遠了。任何大獎都需要我們對讀者負責、對文學負責、對歷史負責。也許,從 此出發可以將一種“事后諸葛亮”的眼光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