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 徐鵬飛國內音樂行業多年來版權保護缺位,許多歌曲持續產生收益,創作者本人卻難以從版權上獲得對等回報
根據國家版權局下發的《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轉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去年11月開始,各大主流在線音樂平臺全部下架了曲庫內未經授權的音樂。
在更加嚴格的政府監管面前,哪家網絡平臺取得合法授權的作品越多,就越能吸引更多用戶。于是音樂版權這個曾被盜版、免費試聽及下載傷害得體無完膚的“受氣包”,在國內音樂行業又變回了熱氣騰騰的“香餑餑”——以“三巨頭”酷狗酷我、阿里、 騰訊為代表的音樂平臺紛紛重金爭奪正版音樂版權,手握“貨源”的各大唱片公司喜笑顏開地享受被追逐的“價高者得”的快感。音樂版權受到產業的重視,對于真正從源頭上構成歌曲版權的廣大詞曲作者而言,無疑提供了更為有利的創作環境。
詞曲是歌曲成立的根基,但國內音樂行業多年來版權保護缺位,許多歌曲雖持續產生經濟效益,創作者卻難以從版權上獲得對等回報。通常的情況是,許多創作者只能一次性獲得一筆微薄的收入,之后便跟自己的作品再無關聯,無論歌曲在實體、數字領域取得多大收益,對創作者來說都是“一錘子買賣”。從當年唱片大賣百萬張,到MP3、彩鈴流行,再到如今唱片公司高價賣歌給各大音樂平臺……時代在變,詞曲作者的版權收益狀況卻一直不容樂觀。寫歌如何養活自己,是擺在創作者面前實實在在的問題。許多寫出熱門金曲的音樂人都被迫選擇轉行、另謀生計,更多熱愛音樂、擁有天賦的創作者,日漸無力在這個行業的食物鏈底端繼續發展。
而版權無法反哺創作人所造成的惡果,便是大家這些年在華語樂壇看到的種種怪象:“金曲”越來越少,“神曲”越來越多;電視節目里選手們捶胸頓足嘶吼出的都是年代久遠的經典老歌,各大平臺上花樣翻新的新人新作卻讓人提不起興趣;在一些音樂獎項評選上,“年度歌曲”之類的獎項幾乎都被影視宣傳曲占據,通過專輯、唱片形式推出有影響力的作品越來越難。
其實,曾被鼓吹“唱片已死”、日薄西山的中國音樂產業,經歷唱片載體變化、互聯網時代變革的陣痛后,正步入峰回路轉、柳暗花明的軌道。而“音樂”本身產生的價值從未衰退,僅2014年中國音樂產業規模就已突破2700億元。在“超女”“快男”巔峰過后,近年《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等節目持續風靡,也證明音樂對受眾來說是不可或缺的消費需求。如今國家大力推行在線音樂正版化,無論作為傳統版權買賣、囤積的唱片公司,還是一邊購買版權一邊推進付費體驗的音樂平臺,或者是曾經習慣了盜版、免費試聽下載的聽眾,都迎來了一個保護版權人從音樂傳播和使用中獲得合理報酬、刺激版權創作與收益良性循環、推動行業從源頭健康發展的好時機。
對于很多人來說,音樂或許是用來消遣的生活調味,但對于嘔心瀝血創作作品,卻無力靠作品實現基本生存保障的廣大音樂人而言,版權的正版化進程、共贏式發展、合法化收益,將成為他們在這個行業前進的最大動力,也將是我們每個人可以真正擁抱、享受互聯網音樂時代的最大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