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與文采
在我的心目中,翻譯是個感覺的過程。譯者設法把自己感覺到的文字背后的東西,讓讀者也感覺到它,就是文學翻譯的“大意”。
《追尋逝去的時光》 (一譯 《追憶似水年華》) 第一卷中寫到女傭弗朗索瓦茲:les humains excitaient d,autant plus sa pitié par leurs malheurs,qu,ils vivaient plus éloignés d,elle。有一種譯法是:“對于別人的不幸,惟其遭難者離她越遠才越能引起她的憐憫!奔氉x原文,我的感覺是:一、原文行文很平直,譯作“惟其……才越能……”好像太文,甚至會有點閱讀障礙 (至少對我是如此)。二、原文有明顯的調侃、幽默的意味。在我看來 (這看法是否對,自然可以商榷),les humains頗為點睛,它是個一本正經的“大字眼”———人類。惟其一本正經,所以幽默發噱。我試著把這兩個感覺體現在譯文中:“人類之所以能以他們的不幸喚起她的憐憫,主要是因為他們生活在離她很遠的地方!
所以,在作者筆下的弗朗索瓦茲是這樣的:“她在報上看到某個陌生人橫遭慘禍會淚如雨下,然而一旦報道中的那個人讓她覺著有點似曾相識,眼淚立刻就收干了!弊约荷磉叺膸蛷N女工腹痛驟然發作,她可以無動于衷,而看到“書上說的陣痛癥狀”,卻會“不由得大為傷心地哭了起來”。原因何在呢?有譯本譯作:“因為這恰恰是她所不知道的一種病癥”。其實,原文qu,il s,agissait d,une malade-type qu,elle ne connaissait pas 的意思是:“當然那是她不認識的某個女病人的陣痛”。不是因為病癥不知道,而是因為病人不認識! 誠然,兩種譯法的差別相當細微,但倘若要還原普魯斯特式的人物刻畫方式,要體現普魯斯特式的幽默,那么除了在這樣的細節上下工夫,譯者還能做些什么呢?
文采,和感覺聯系在一起。華麗的辭藻,漂亮的句式,不是不能用,但只有用得恰如其分,才能和文采掛上鉤。說到底,翻譯有沒有文采,前提是對原文有沒有“吃透”,是感覺有沒有到位。舉兩個 《包法利夫人》 中的例子。納博科夫說,句子的節奏感是 《包法利夫人》 風格的核心。他說得很對。這種節奏感,有時是比較外在的,例如第二部中,神甫侃侃而談:“我知道,確實存在好作品和好作者;可是,男男女女混雜相處,待在一個裝飾極盡奢靡、令人心蕩神馳的場所,再加上瀆神的裝扮,濃重的脂粉,搖曳的燭影,嬌滴滴的聲腔,到頭來自然就會滋生某種放縱的意識……”,其中“瀆神的裝扮,濃重的脂粉,搖曳的燭影,嬌滴滴的聲腔”,有的譯本譯作“打扮得妖形怪狀,搽粉抹胭脂,點著燈,嗲聲嗲氣”,或者“穿著奇裝異服,涂脂抹粉,在燈光照耀下,說話軟綿綿的”,似乎就力度不夠,沒有原文ces déguisements pa?ens,ce fard,ces flambeaux,ces voix efféminées的鏗鏘意味 (而這種意味,與此時神甫的亢奮狀態是吻合的)。第二個例子跟視角有關。譯者的視角,應該就是作者的視角,否則感覺也難以到位。愛瑪和羅多爾夫一起騎馬返回永鎮,羅多爾夫在她身后欣賞她的
背影。原文寫道:Elle était charmante,àcheval! 有譯本譯作:“她騎在馬上很漂亮!币馑紱]什么錯,但作者是從羅多爾夫的視角來寫的,所以譯成“她騎在馬上,那模樣可真迷人!”也許才更貼近這個慣于玩弄女性的風月場老手的口吻 (盡管他只是這么想,并沒有說出聲來)。
感覺,有時不可避免地帶有譯者的個人色彩。第一部第八章末尾的一段文字,拙譯譯作:“漸漸的,容貌在記憶中模糊了;四組舞的情景淡忘了;號服,府邸,不再那么清晰可見了;細節已不復可辨,悵惘卻留在了心間!敝宰g作“細節已不復可辨,悵惘卻留在了心間”,是因為在我想來,倘若(假定! ) 福樓拜是中國人,他不會說“一些細節淡忘了”,也不會說“若干細節失散了”,他會說“細節已不復可辨”。這個假定,這種譯法,當然是主觀色彩頗濃的。
力行與存疑
翻譯,首先是一種實踐,需要持之以恒地身體力行。為翻譯做準備,做一些研究,是必要的。比如說,要了解一下作者和作品的背景,了解一下他所處的時代和他的語言風格,等等。但是作為譯者,他的本分是翻譯,而不是“研究”。
弘一法師是我很敬佩的前賢。有一次在席間有人向他請教“人生的意義”。他虔誠地回答說:“慚愧,沒有研究,不能說什么!比~圣陶先生在文章中記敘了這件事,并感嘆道:他的確沒有研究,因為研究是指自己站在一樣東西的外面,而去爬剔、分析這東西。弘一法師一心持律,一心念佛,再沒有站到外面去的余裕。葉先生說得真好,我每每想到自己還有“站到外面去的余!,就感到慚愧。這“一心”二字,說出了力行的真諦。一個人,一生中能真正做好一件事,其實已經很不容易了。想想那些熱愛自己工作的手藝人吧,他們每天做工,終其一生把一件事做到最好 (即便是制作一種工藝品,甚至只是下一碗面,做一個壽司)。老舍先生說他自己“有得寫,沒得寫,每天寫五百字”,這不就是力行嗎?
譯者和他的譯作的關系,有點像船長和他的船的關系,那是一種同命運、共存亡的關系!秳游镛r場》 的作者、英國作家奧威爾在為烏克蘭文版寫的序言中說得好:“我不想對這部作品發表意見,如果它不能自己說明問題,那它就是失敗之作!弊髡呷绱,譯者同樣如此。譯者,要用翻譯的作品說話。
力行,意味著義無反顧地往前走。但與此同時,腳步又不能邁得太大,還是要處處小心,時時存疑,才不致輕易掉入陷阱,才不會被荊棘劃得遍體鱗傷。
存疑,一是對理解對不對存疑,二是對行文妥不妥存疑!蹲穼な湃サ臅r光》 第一卷中寫到,作者家里有個規矩,每周六午飯提前一小時開飯。接下去,有個譯本這么譯:“她 (弗朗索瓦茲) 已經‘習慣成自然,,甚至如果哪個星期六按平常時間開飯,她反而覺得‘亂了套,,非得用另一天提前開飯作為補償!边@話很費解,這個女傭難道真有這么
“任性”,居然能“用另一天提前開飯作為補償”? 原文是que si elle avait dū,un autre jour,avancer son déjeuner à l,heure du samedi,其中avait dū是過去完成時,表示虛擬語氣,所以我譯作:“她對此已經慣了,倘若有哪個星期六,非要讓她等到平時鐘點才開午飯,那在她就像其他日子里得把午飯時間提前一小時,事情全亂了套!彼^在另一天提前開飯一小時,其實是個“虛擬”的情況。(順便說一句,此處英譯本似亦有誤。)
行文不妥,有各種各樣的不妥,其中最常見的一種是翻譯腔。還是這本書。還是弗朗索瓦茲,她做了個噩夢,有個譯本接著說,這會兒“她顯然已經恢復現實感,認識到剛才嚇壞了她的幻覺實際上是假的”。意思是懂的,但腔調有些別扭,何不說成“她好像神志清醒過來,明白了剛才嚇人的情景都是假的”呢? 這位女傭打鼾時輕時響,于是有個譯本說:“用開汽車的行話說,(鼾聲)‘改變了速度的檔次,”。我們平時恐怕不會這么說話,我們大概會說:“按開汽車的說法,她的鼾聲換了檔”。另一個地方我們讀到,“她想從雞耳下面割斷喉管”。其實,譯作“割斷它的喉管”就行了。
翻譯腔,是指洋腔洋調,不合我們說話行文的習慣。有時候,也會遇到另一種情況,那就是太“歸化”了。第一卷的某個譯本中,有這么一句:“我每逢大年初一都要去拜年!痹诜g作品中讀到“大年初一”,難免會有些異樣的感覺。原文是 le premier janvier,我覺得不妨就譯作“新年的第一天”。類似的問題,當年施蟄存和傅雷二位就爭論過,施先生不贊成在譯文中用“鴉雀無聲”、“秋高氣爽”之類的說法,認為這樣譯,中國味兒太濃,文字也流于俗、流于滑。
說到這里,想把話頭稍稍扯開一點兒。翻譯腔要不得,但“翻譯的痕跡”是難免的,有時甚至是可愛的,因為那往往是譯者心境留下的痕跡。傅雷先生在 《約翰·克利斯朵夫》 中,把安多納特pudeur et fierté (羞怯與高傲) 的個性,譯作“清高與狷介的性情”。其中的“狷介”,我怎么看都像是傅雷的自況!逗啞邸 影片中,陳敘一先生把life,s an idiot (生活像個白癡) 譯作“生活是無味的”。無味,或許也是陳敘一對他生活其間的大環境有感而發。這些看似離開原文稍有些遠的翻譯,有些像“蚌里的明珠”。高爾斯華綏說:“蚌因珠而病,但珠是最美麗的東西,它比蚌本身更加珍貴!蔽业倪@種看法,僅是“一家之言”,很可能帶有某種偏見———或者說對譯者的偏好———在內。
讀書與借鑒
譯者天然應該是讀者———他應該是他所要譯的書最認真的讀者。他要把這本書,先從薄讀到厚 (逐字逐句細讀,查好每個生詞的釋義,吃透代詞、介詞之類“小字眼”的意思,弄清每個細節的來龍去脈,等等),再從厚讀到薄 (胸中了然,只待表達)。
為翻譯,要讀無用之書、非書之書。小說中,涉及的內容五花八門,翻譯時只恨平時涉獵不廣,有時甚至不知問題來自何方,
該去查什么書、問什么人。比如說,大仲馬在 《三劍客》 中寫到馬站著睡覺,寫到阿拉密斯喜歡把耳垂搓成粉紅色 (有點像今天說的“扮酷”)。又比如說,福爾摩斯探案中,提到桌上放著gasogene,查詞典 (釋義為“汽水制造機”或“可燃氣體發生器”) 不得要領,后來終于在Google的forum (網友相互交流的“論壇”) 上得到啟發,恍然大悟這十有八九是蘇打水瓶的意思。Google就是非書之書。
多讀經典,才能知道文字原來是可以達到那樣的高度的。雖不能至,心向往之。我是半路出家,底子薄,所以更不敢懈怠!都t樓夢》,《水滸傳》,《史記》,《世說新語》,唐詩宋詞,明人小品,都是我覺得常讀常新、開卷有益的。例如,韓愈寫初春小草的詩句“草色遙看近卻無”,張先寫月色溶溶、一片空明景象的詞句“中庭月色正清明,無數楊花過無影”,柳宗元寫潭中小魚的“皆若空游無所依”,再如歸有光散文中的“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目眶冉冉動”(不是“慢慢”,也不是“徐徐”,其生動鮮活令人難忘),等等,F當代的作品中,沈從文(尤其是他的散文),汪曾祺,孫犁,楊絳,當然還有王鼎鈞,都是我心目中的經典。能把白話文 (語體文) 寫得這么好,其實是非常不容易的! 古今作家留給我們的那些讓人怦然心動的文字,也許我們讀過了、贊嘆過了,也還是會忘卻。然而 (借用汪曾祺先生引用過的句子):“菌子已經沒有了,但是菌子的氣味留在空氣里!
如有可能,應少讀內容粗俗、語言貧乏的書,至少不要讀得上心,盡量讓它“穿腸而過”。好作家心里,沒有壞文字的容身之地。汪曾祺的女兒汪明發哮喘,汪先生為她寫了份“病退申請報告”,農場的連長看了大為光火,對汪明說:“你自己瞅瞅,寫的啥玩意兒!”只見上面是這樣寫的:“敬愛的連隊首長,我懇請您放過我們的女兒汪明,讓她回北京治療和生活……”汪明明白,她爸還真不是寫這種報告的料,他費盡心機想跟連長套近乎,可心里的怨氣,一下子就露了出來。寫病退報告通不過,恰恰是汪先生真性情的寫照。不會寫官樣文章,是好作家的光榮。
如有可能,不妨多讀一些“難讀”的好書———寫得好的哲學、歷史著作,還有被譏評為“死活讀不下去”的那些經典文學作品。紅樓、水滸,三國,西游,我始終不明白它們何以會難讀。有幸與四大名著同時入榜的普魯斯特小說,也許是有點“難讀”。但有時,難讀才有味道啊。有些書,你不去讀它,可惜的不是它,而是你。當然,我這么說也把自己包括在內,喬伊斯后期的小說,我就怎么也看不下去,這是我的遺憾。
愛書之人不一定做翻譯,但是,好譯者一定是愛書之人。一個人,只有把讀書當成一種習慣、一種生活方式、一種享受,才有可能把翻譯當成一種習慣、一種生活方式、一種享受。
藝術是相通的。接觸其他門類的藝術,可以說是讀書的延伸。我在 《譯邊草》 中有一章的標題就叫“他山之石———譯制片”。譯制片對我的影響是由來已久的,根深蒂固的。書法,和翻譯相通之處也很多。書法講究濃淡相間,文字亦如此;書法講究結體互讓,對翻譯也有啟發,原文是三個詞,有時譯文用兩個詞反而更好。電影,繪畫,都讓我學會畫面感。音樂,在教我領略崇高感和節奏感的同時,也讓我明白,不能每個樂句都是華彩樂句,過渡樂句是必需的。評彈這種江南曲藝,在敘事狀物、找截干凈上有其明顯的特色,真正的評彈好演員,說表稱得上“無一賸字”,這種本領倘若借鑒到文學翻譯上來,就是上乘的功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