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深愛著我的鄉土,我一直在鄉土世界里行走,我一直在思考行進中的鄉村。沉靜下來,我的散文之鄉漸漸地清晰起來,樹立起來。它是我的話語之鄉、回憶之鄉、情感之鄉、生命之鄉、靈魂之鄉。
文學作品的語言是至關重要的,而散文從某個方面來說,甚至可以說是語言的藝術。鄉村有鄉村的話語體系,鄉村語言有它的地域性和獨特性。對方言土語,應該既有尊重的態度,又有鑒賞的眼光;既要生活化,又要文學化;既有地域性,又有民族性;既要具獨特性,又要具大眾性;既要來自心靈,又要來自大地。作家要回到話語之鄉,精練準確、樸素大美、清新明快、親切感人,永葆鄉村語言的純正性和生活魅力。用一些普通的字詞,串起鄉村的煙火人生和生命之河,使作品能于平淡中見不平淡,深含生活的經驗和哲理。
關于回憶之鄉。據精神分析學講,一個人的記憶分為進入意識的記憶與非意識的記憶。進入意識的記憶是一種高度的概括,是簡單、清晰的,也是抽象的。盡管非意識的記憶也許只是一些印象痕跡、一樁小事,甚至是一些缺少前因后果的情景、聲音與氣息,或者是一剎那的氛圍或感覺,但是也只有這些非意識的記憶才會喚醒對經驗的回憶——蜿蜒起伏的大山、清清流淌的小溪、長在水田里青青的秧苗、躺在草叢中的憨態大冬瓜,還有老屋檐下飛出的小麻雀和總在村頭曬太陽的老黃狗……這些鄉村土味,這些從前的美麗,還有那些重壓下卻從不屈服的鄉村生命,令我們回想無窮。
再說情感之鄉。作家要寫自己最熟悉的生活,寫自己最深切的生命的體悟。為讀者、為鄉土,我們要滿懷真情地寫作,感動了你自己,才能感動廣大的讀者。
此外是生命之鄉。鄉土散文的寫作,首先是從個體生命經驗出發,要盡可能活生生地呈現著這些個體生命的同時,也呈現出這些人的群體性的生命經驗。對待鄉村的每一個人、每一件物事都要極其真誠,始終以悲憫之心,尊重生命的個性情懷和思想素質,將更多鄉親的生命形態及命運特點真實呈現出來,還他們以真實的血肉之軀和生命原像。在感悟生命的同時,切入當下的生活,折射出時代的風云。在記錄心靈軌跡的同時,匯合到時代的洪流中,展示出鄉村的變化和時代的變遷。
最后一點,也是最重要的——靈魂之鄉。我認為要把散文當作心靈的家園,精神的家園來回歸。鄉土散文的最終目的,就是靈魂回到泥土。在人們的心中,也許故鄉永遠是最美的,因為它把持著你的情懷,牽動著你的夢戀。不管走到何方,思想卻在故鄉,靈魂回歸大地,這是多么美妙的皈依。從這個方面來說,鄉土散文是泥土的述說。泥土等同于大地,來自于大地的書寫,無論是寫鄉村民俗、風情,還是寫村莊普通人的命運,寫時代變遷給泥土留下的痕跡,都要來自大地現場,來自內心境界,要把靈魂注入大地。鄉土散文創作最大的問題,就是靈魂的缺席,而胸懷和境界是散文寫作者面臨的最大考驗。我們要安靜地寫作,深入大地的寫作,靈魂在場,精神在場,藝術地展現當下鄉村現實與精神困境。








